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桐梓县检察院推出检察新形象 “三举措”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

2017-03-03 17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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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桐梓县检察院立足于检察职能,转变惩罚为主,预防为辅的传统观念,创新工作方法,成立专门的未检工作室“桐心检察室”,推出全新的检察形象,以三举措为依托,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。

一是检察官爱心帮教制度,让迷途孩子归家。

大部分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都来自单亲家庭或者不和谐家庭,与父母关系淡漠甚至仇恨父母。他们缺乏父母的关心和爱护,走上犯罪道路。为了扭转这样的局面,“桐心检察室”的检察官们长期往返于看守所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父母之间,通过耐心的沟通,了解这些迷途孩子对父母的心结,通过亲情家书的形式,让父母用爱去感化这些孩子。通过检察官爱心帮教,16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和父母打破长达五年的冷战局面,重新修补了亲子关系,一方面,王某积极配合侦查机关破案,抓获了在逃的犯罪嫌疑人,另一方面,他认真对待自己的罪行,法院最终对王某减轻处罚。

二是建立检校联盟,预教结合。

该院通过长期的办案数据分析,发现在校学生犯罪率逐年增高,犯罪呈现低龄化、恶性化趋势,通过实地走访,结合对学生的问卷调查以及和老师的座谈会,全面了解在校学生的情况,与辖区内的学校建立检校联盟,加强学校和检察机关的联系。学校负责收集学生们的相关信息,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,检察机关根据所收集到的信息,选定主题定期开展法制教育课,“桐心护蕾,让检察官陪你对暴力法制教育科行为说不”、“草坪课堂,让法制课不再单调”、“收起你的拳头,你还是个男子汉”等主题法制课都受到学生和老师们的热烈欢迎,也取得不错的效果。对学校提供的问题学生,安排专门的检察官,对这部分同学长期跟踪引导,设立危险行为预警,有效降低了在校学生的犯罪率。

三是畅通救助渠道,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并行。

未成年刑事受害人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,他们大都来自偏远农村、家庭贫困,遭受侵害后往往得不到及时的救助。该院创新采用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并行的做法,让民间公益力量参与到刑事案件受害人的救助中。小丽(化名)系一起猥亵案的受害人,父亲早年病逝,母亲独自抚养小丽姐妹四人,常年外出务工,由14岁的小丽辍学在家照顾年幼的三个弟妹。在了解到小丽的具体情况后,“桐心检察室”的检察官们第一时间核实小丽的家庭情况,积极为小丽申请司法救助。在保证小丽个人隐私的前提下,为小丽争取民间公益组织的救助,让小丽回归校园,并长期跟踪小丽,确保对小丽的救助不中断。畅通的救助渠道,让一个个类似小丽一样的未成年受害人可以得到最及时、有效、持续的救助。

该院检察长黄美松表示,在保护未成年人的道路上,检察机关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,更应该创新工作方法,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救助未成年受害人放在同样的位置上。只有不断探索和总结经验,才能更好地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(汪静 令狐克建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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